青建工〔2022〕46号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的通知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经济开发区建设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相关建设单位,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健全根治欠薪工作长效机制。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2〕10号)等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管理
在我省行政区划内注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均可开展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和代发农民工工资业务。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开展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代发工资业务前,应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交《代发工资银行服务承诺书》,并完成银行专户代发系统和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管理系统”)的对接调试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列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工资银行名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便于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选择。
对存在未履行《代发工资银行服务承诺书》《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三方协议》;违约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或违约办理农民工银行卡;无故延误农民工工资入账;监管不力造成账户资金被挪用;未按月向省管理系统推送专用账户资金情况和代发工资信息等行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经查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其移出代发工资银行名录,终止其已代发工资项目的代发工作,且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和代发农民工工资业务。
二、全面落实实名制和银行代发工资信息化管理
按照《青海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需要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2022年春季开复工时,全部实行建筑工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以及银行代发工资信息化监管工作。
未达到设立工资专用账户条件的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应加强建筑工人管理,由总包单位将农民工工资直接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的方式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并留存相关资料。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选择配备符合文件公布的数据接口标准(附件2、3)的实名制采集设备和考勤设备,确保项目工地建筑工人、关键岗位人员按照要求实现考勤和数据上传。对于企业使用自有实名制考勤系统的,功能满足要求,且数据满足省管理系统对接相关要求,完成数据对接后可使用自有系统。
自2022年5月开始,省管理系统将对违反农民工保障信息和未按规定到岗履职等行为实行信用自动扣分,对相关企业和个人进行信用惩戒。
三、强化行业监管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全覆盖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对属地项目建筑工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考勤、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力度,督促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全面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范畴,严格落实每日信息化考勤。将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岗位信息缺失、填报人员与省管理系统不一致、出勤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等情况,列为重点监管项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重点核查该项目是否存在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与人社部门联系,及时向人社部门通报相关情况,对未落实用工实名制和工资分账制管理工作或者在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施工企业,以及未落实主体责任的建设单位,依法予以处理,加大警示和惩戒作用。
联系电话:厅建筑业监管处0971-6146181
技术支持13107555064
附件:1.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代发工资银行名录(第一批)
2.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名制管理现场设备配置标准
3.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务工人员实名制监管系统接口说明和实名制考勤设备参数(请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部门频道--建筑市场管理--行业文件--本文件附件下载)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2月25日
抄送:省促进就业和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
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代发工资银行名录(第一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各营业网点
业务咨询服务和投诉电话0971-614635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各营业网点
业务咨询服务和投诉电话0971-392236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各营业网点
业务咨询服务和投诉电话0971-826115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各营业网点
业务咨询服务和投诉电话0971-623733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各营业网点
业务咨询服务和投诉电话0971-6230581
注: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2
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名制管理现场设备配置标准
工程类别 | 工程规模 | 考勤通道 | 最低设备要求 |
房屋 建筑 项目 | 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 或 合同额不足1亿元 | 单进单出 | 固定考勤终端1套; 人员实名制采集设备1套。 |
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 或 合同额超过1亿元 | 双进双出 | 固定考勤终端2套; 人员实名制采集设备1套。 | |
市政 基础 设施 项目 | 合同额≤5000万元 | 按照项目实际情况施工单位会同项目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确定 | 移动考勤终端机1套; 人员实名制采集设备1套。 |
合同额>5000万 | 移动考勤终端机2套; 人员实名制采集设备1套。 |
注:1.此标准为最低配备标准。对于用工人员多的施工作业工程,以上配备标准不能满足实名制管理需求的,施工单位可自行增加所需设备。
2.合同额超过1000万的房屋建筑项目必须规范设立人员实名制通道门禁系统。
3.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配备设备不实行实名制信息化管理:
⑴施工合同额在300万元(含)以下的;
⑵作业工期不超过1个月的;
⑶连续用工不足10日或累计用工不足30日的;
⑷用工人数少于10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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